曲靖孤寡老人户口迁入指南
赡养孤寡老人的,将孤寡老人的户籍关系迁入赡养人的合法居住地的相关户口迁入的程序。
办理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被投靠人必须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
2、投靠人必须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因病伤残失去生活自立能力的不受年龄限制)的孤寡人员。
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被投靠人的收入证明;
3. .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单位(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寡证明;
4.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5.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6.因病伤残失去生活自立能力的还需有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失去劳动能力的病情证明。
办理流程
1、持相关材料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申领填写《县(市)区内户口迁移审批表》或《迁入曲靖落户申请表》(可从“表格下载”处下载后填写);
2、由社区民警走访核实,(投靠人与被投靠人是否共同居住生活)后,经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办理机构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两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