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随迁户口迁移指南
以下是随迁人员户口迁移到曲靖的流程:
办理条件
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调动和录用的正式工作人员和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引进的专业人才。与其实际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
办理材料
随迁配偶及子女需提供一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或真实录用文件或专业人士的引进批文件;
3、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随迁人员与迁移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单位(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可从曲靖公安局的“表格下载”处下载家庭关系证明的规范格式);
4、社区(责任区)民警对其家庭成员确实共同居住的核实材料;
5、居住证明(含房产证或单位分配住房证明、租住证明)。
办理流程
1、持相关材料到配偶或父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申领、填写《县(市)区内户口迁移审批表》或《迁入曲靖落户申请表》(可从曲靖公安局的“表格下载”处下载后填写);
2、由社区民警实地走访核实后,经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